商标
梅森的商标
梅森瓷器制造厂自建厂以来,一直重视使用商标。20世纪对其商标组合进行了扩展,对“交叉的双剑”商标进行了补充。下面按照时间顺序列出了梅森瓷器曾使用过的各种商标符号及其商标权利。
法律提示
所有在本网页显示的商标无一例外地属州立梅森瓷器厂有限公司所有,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严格保护。
除此之外,瓷器作品上若还有其它标记,但不能凭这些标记准确证实,或完全排除作品是梅森瓷器的可能性。
所有梅森瓷器的产地都是梅森市的梅森瓷器厂。世界上任何其它企业,包括梅森市或梅森地区,不管是从事广告或者生产,都没有权利在瓷器方面使用“交叉双剑”、„Meissener Porzellan®“ 或者 „MEISSEN®“等商标。梅森瓷器生产厂同时也是相应域名的持有人,其域名权部分与商标权一致。
请在梅森精品店MEISSEN®-BOUTIQUEN或者经梅森授权的MEISSEN®专卖店选购梅森瓷器,以免购到仿制品和赝品等。

